凯丰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永康市古山镇胡库工业区,占地面积5.5万平方米,共分为两个厂区,且两个厂区之间仅隔世方中路,世方中路北侧厂区主要从事橡胶轮胎和反光材料生产;南侧厂区主要从事电子衡器生产。本项目VOCs整治提升仅针对北侧厂区的橡胶轮胎生产线,该厂区年产2000万条汽车内外胎厂房及综合楼项目于2002年通过永康市环保局审批;并于2008年通过环保竣工验收,验收文号:永环验【2008】113号。
公司自成立以来,非常重视环保工作,积极开展环境污染的综合治理,先后投入69万元资金用于生产工艺的改造、环境污染物特别是大气污染物的治理,使得公司的VOCs废气得到了有效的治理,取得了较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。
近期,公司响应《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》(浙环发〔2013〕54号)的推行,对于新老装置的环境治理问题特作如下承诺:
一、将严格履行项目环保“三同时”制度,即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使用。
二、规范原料、有机化学品储存。所有胶料堆放应单独设置密闭间避光存储,减少挥发份释放;对所有有机溶剂及低沸点物料采取密闭式存储
三、推广使用清洁生产技术和设备。普及低温一次法炼胶工艺,减少胶料中间传递环节和半成品胶料堆放;推广使用充氮硫化工艺,分压供蒸汽,提高劳动生产率。炭黑等固体小料称量应设置全过程密闭的自动称量系统,实现密闭投料。
四、轮胎制造产生VOCs污染物的生产工艺装置或区域必须进行废气收集。
(1)固体小料称量废气、炼胶废气、胶片风冷废气、硫化废气应分类收集处理。
(2)炼胶废气中密炼机进、出料口废气应收集后进行预处理除尘,生胶投料口宜设置上吸式集气罩,出料口宜设置局部密闭罩负压集气;辊筒挤出机出片至冷片机过程应设置局部密闭罩延程集气。胶片风冷废气宜密闭收集。硫化机装置区域密闭化,设置有效的集气系统。
(3)再生胶应设置密闭间堆放,密闭区废气收集处理。
(4)VOCs污染气体收集与输送应满足《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》(HJ2000-2010)要求,管路应有明显的颜色区分及走向标识。
五、企业每年至少开展1次VOCs废气处理设施进、出口监测和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监测,其中重点企业处理设施监测不少于2次,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监测不少于1次。
六、建立健全完善的台账管理制度,包括废气监测台账、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台账、含有机溶剂物料的消耗台账、废气处理耗材更换台账。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。
七、建立非正常工况申报管理制度,包括出现项目停产、废气处理设施停运、突发环保事故等情况时,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的报告并备案。
我公司将郑重遵守以上承诺。否则,将自愿接受上级环保部门按照环保有关法律、法规给予的处罚。
承诺单位:凯丰集团有限公司
法人代表人:楼高东
2019年09月1日